对此,《传染病防治法》未做规定。
黄文艺编:《全球化的法律分析》,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88页。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当代化的立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对其中的法理和法学思想再提炼、再理解、再阐释,把马克思主义文献当中的法理和法学思想进行体系化构建,用马克思主义引领中国法学的前进道路。
①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适应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需要,从法学院校设立、法学课程设置、研究平台建设、法学成果出版等方面着手建设新法学:统一规划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北京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等法律院系。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据此组建了中央人民政府。正是由于深入到法的现实世界中,深刻揭示了法律现象背后的本质以及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法学才成为真正的科学,堪称深科学。⑧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5月17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19日,第2—3版。但与构建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相比,构建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难度更大、任务更重、耗时更长。
求真向善创新致公,诠释了中国法学全面现代化的新时代维度,砥砺着法学界理论创新的新时代步伐,必将在70年探索和发展历程的节点上显现中国法学的新气象,必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辟出中国法学的新境界。(12)一些学者将其称为社科法学法律与社会研究法律与社会科学等。就拒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罪而言,网络安全义务是刑法之外的网络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是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身份相关联的。
用棉纱等物品堵塞环境质量监测采样设备,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上三种行为针对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况且人生无常,有人认为不如及时行乐,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对生命这么认真、对自己这么苛求?所以我上面谈事业、学业、立志、理想等问题,最终仍须回到人生态度和生命信仰的问题。我认为大学生读书,不应局限于其专业范围的书,这点对于法律人尤其重要。
但是,近代以来,西方文明如日中天,其法制也突飞猛进,我国在这方面明显地落后于人。法律和社会生活的很多环节都有密切的关系。
可幸的是,自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已重新起步,法制现代化的趋向已不可逆转。很高兴和荣幸有机会给你们写信。我国历史上也曾经有过辉煌的法制文明,如《唐律》便曾对朝鲜、越南和日本等地的法制建设起过重要的作用,在宋代,我国法制发达的水平也在全球中占领先地位。教学语言是英语,当时香港的成文法和判例法都是英语的,虽然部份成文法有中文译本,但译本并无法律效力,司法程序亦以英语进行,虽然证人可用中文(粤语)作证,由法院传译员翻译为英文。
欲求变之之法,总须先立坚卓之志。法学既是规范和指导人类行为的学问,又是追求正义、人权与和平的学问。) 我们念的法学课程以香港法为主,用的教科书绝大部份是英国法的,因为香港法与英伦法大同小异。无论你是在什么原因下选读法学的,由于你已经作出了决定,我认为你必须(至少暂时)相信这个决定是对的,相信这是上天的安排,相信这是你的命吆托疫,并且全力以赴。
这一方面是由于英伦法的主要法律部门中很多是以判例法为主体的,如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衡平法、刑法、行政法等,所谓普通法就是英格兰法院在十二世纪以来通过判例的累积而产生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将来,当你完成你的学业并开始在你的工作冈位上发挥法律人的社会角色时,你便是这份历史重任的承担者,但愿你能在我国法制建设的系统工程中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冈位,并在此冈位上全力以赴,鞠躬尽瘁,打一场漂亮的仗,活出法律人的尊严和荣耀。
在人生成长过程中,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你在大学生活中,能真正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并通过学习来充实自己、改变自己、提升自己。在大学里你主要做的是阅读、听课、答试题、写文章,在法律职业中你将会面对各种人际关系、起草各种法律文件,以至在法庭上一显身手,考验你的辩才和机智。
这是得来不易的机缘,就如我常说生命是上天给我们的一份恩赐,同样,进入学术的殿堂也是一份恩赐,为你的人生揭开了新的一页,为你的前途开启了新的可能性。人要有大志,以天下为己任。另一方面,英美普通法制度的特点在于其法律推理和思维方法,这种独特的法学方法必须通过阅读法官的判词来学习,就是通过阅读经验的累积,所谓潜移默化,学生们便能渐渐掌握法学思维的特点,并开始懂得怎样分析案情、抓到要点,并看到针对同一问题的不同法律论据及其强弱之分。陆九渊更指出︰人要有大志。律师必须忠于其当事人,在职业道德准则容许的范围内为其当事人据理力争,尽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志是自我确定自己生命的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为自己生命的成长和奋进提供动力和信念。
正当性乃源于人类的道德意识和道德价值,如正义、人权、和平、秩序等。我自己念法律这门学科的经验是,对法学和法律的认识越深,便越觉得它和生活的关系密切,甚至一揭开报章,便感觉到原来这么多时事是和法律相关的。
最后,作为这封信的结束,我愿意以古人的两段话与你分享、共勉,并预祝你在法学的世界里,为自己的人生开创出一个新天地︰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但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其他社会科学(如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较为重视对于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的描述、了解、解释以至预测,而法学则侧重于对(一定程度上独立于社会现象的)法律规范体系本身的阐释和改良。
由此可见法的双面性︰它可以是正义的化身,也可以是不义的工具。法律作为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强制性规范,或作为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所执行的规范,这些事实只足以证明有关法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却未足以证明有关法规的正当性(legitimacy)。
生命和时间如此宝贵,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珍惜利用呢?在这方面,孔子的人生道路是值得借镜的。无论你是在什么原因下选读法学的,由于你已经作出了决定,我认为你必须(至少暂时)相信这个决定是对的,并且全力以赴。大学生活是个绝佳的机会,让你开始思考这些问题,并通过思想、哲学以至宗教等途径进行探索。虽然每个人的成长过程和阶段都是不一样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活到七十岁,但是孔子的人生历程仍能给我们重大的启示,就是每人的生命——你和我的生命——都应该是一个心灵成长的历程,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从而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责任和承担,积极地活出生命应有的价值和意义,不枉此生。
法律人要有大志,以国家的法治、人权、宪政和正义等事业为己任。我相信不少青年人都会有同样的迷惘,现在回想起来,反而觉得这正是我们的青春岁月的美丽和浪漫之处。
当时是七十年代末期,香港还是不折不扣的英国殖民地,尚未踏进回归祖国的道路。由此可见,法律专业除重视道德操守外,也十分重视学问,高素质的律师必须学识渊博,熟读法律的规定和案例,掌握它们背后的历史、价值判断和社会政策,又懂得把它们灵活运用于案情之中。
在大学里你的任务是求学,主要向自己负责,在法律执业时,你的任务则是为当事人(如果你是律师)或国家(如果你是法官、检察官或政府中的法律工作者)服务并向其负责,你的责任将是更重大、更严肃和更神圣的。惟有这样,才算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人,和不致辜负社会和国家对你的期望。
孔子在《论语》有云︰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曾国藩家书》中说︰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我在中学预科时是念理科的,大学入学试时考的科目是纯数学 (pure mathematics)、应用数学、物理、化学和英文。由于法律专业对于法律人有这么高的要求,而在甚么程度上能满足此要求便是杰出的法律人和庸俗的法律人之分,所以你——作为法律人——在求学过程中的训练便是关键性的。人生如白驹过隙,瞬息即逝。
我是在二十九年前的那个秋天开始我的法律人的生涯的,现在还隐约记得当时既欣喜又迷茫的心情。有人说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想,法律人(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立法者、负责执法的政府公务员(包括警员)、法学学者等)可说是社会正义的工程师,因为他们的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时时刻刻地影响到社会中的个人或团体的权益,关系到正义和人权是否得以实现或受损。
法律不但是社会活动或人类行为的反映,它更进一步尝试规范社会活动以至改变人类行为,这便是法的奥妙之处。我是在香港大学法律系完成本科学位课程的。
这样的法是法的扭曲,而不是真正的法,真正的法是有道德正当性的,它是实践公义、保障人权。正如对于工作或职业来说,有所谓敬业乐业,对于你所选择的学科和其中的学习,你必须采取一种庄重和尊敬的态度,绝对不能予以轻视、蔑视或妄自菲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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